導讀:3月9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造性適用業主自籌共益債,成功推動淥口區藍谷低層區復工。藍谷小鎮低層區于2019年...
3月9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造性適用業主自籌共益債,成功推動淥口區藍谷低層區復工。
藍谷小鎮低層區于2019年開建,2021年停工。由于藍谷小鎮低層區開發商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自身已無力完成復工交付,且保交樓政策不能惠及別墅區建設,藍谷小鎮低層區缺乏剩余可售資產,難以引入外部融資,藍谷小鎮低層區復工由此陷入僵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創造性運用共益債的籌資來源,響應債權人的強烈要求提出業主自籌共益債模式,指導破產管理人依法與購房業主簽署共益債借款協議,完成共益債認定,依法保障業主自籌共益債在破產重整程序中的優先清償順位,并依法將藍谷小鎮低層區內應收賬款等資產作為共益債借款擔保,保障業主自籌共益債的償還預期。
通過府院聯動,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管理人積極配合淥口區政府相關部門爭取爛尾樓拯救場景下驗收辦證優惠政策。本次復工的B、C、D區域由96戶業主籌資1143萬余元進行。另外A區66戶業主已籌集617.5余萬元,E區24戶已籌146.24萬元,很快也會陸續動工。
藍谷小鎮低層區首期復工工程預計六個月內完成,后續復工工作有序展開。業主自籌共益債之后,可依法在破產程序中優先得到償還。藍谷小鎮低層區復工,極大鼓舞了各方對房地產破產重整及本地其他停工項目復工的信心,為破解“爛尾樓”提供了可復制的株洲經驗。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