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近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了一起生產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案件。2024年10月10日,膠州市綜...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近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了一起生產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案件。
2024年10月10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線索移送函,膠市監案移食[2024]抽檢154號,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3日委托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對膠州市林材萬貫驢肉火燒店經營的純肉火燒(不加凍)進行檢驗(報告編號為:NO:SDX202414525F),共檢測四項。其中檢驗的豬源性成分項目的參考值為不得檢出,檢測結果為檢出豬源性成分;驢源性的參考值為應檢出驢源, 檢測結果為未檢出驢成分。
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于2024年10月15日到達位于山東省青島市膠州市阜安街道辦事處太平路小區7號樓網點的膠州市林材萬貫驢肉火燒店(門頭標識為萬貫正宗河間驢肉火燒)并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后在膠州市林材萬貫驢肉火燒店的法人陪同下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店持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齊全,執法人員在對該店進行檢查時,現場未發現[2024]抽檢154號同批次抽檢不合格的純肉火燒(不加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膠州市林材萬貫驢肉火燒店處以5000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258元。
上一篇:遠嫁日本女子得知家人在找自己哭了 為什么失聯什么原因?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