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醫保參保時間是從生效日期開始算起的。
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辦理程序:
單位新參保:
1、參保單位在醫保中心征集室領取并填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登記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二份,同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2、醫保中心在收到單位參保資料后,15日內對參保資料進行審核,核定繳費基數。審核合格的,進行基本醫療保險登記;
3、參保單位繳納首次醫療保險費,收集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白底彩色1寸標準照片1張,辦理社會保障卡;
4、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次月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擴展資料: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后,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并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后,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