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報道,近日,云南大理賓川一男子自行煮食附子,吃了3次中毒3次,連續進了3次搶救室。附子在煮食過程中,由于毒性的化學和物理變化無法掌
據報道,近日,云南大理賓川一男子自行煮食附子,吃了3次中毒3次,連續進了3次搶救室。
附子在煮食過程中,由于毒性的化學和物理變化無法掌握,即使煮得熟也可能會有毒。加之個人體質對附子反應的特異性,以身試毒的情況就時有發生。
第1次,他自行煮食附子后,出現全身麻木、乏力、嘔吐癥狀,被家人緊急送進賓川縣醫院急診科,經檢查為烏頭堿中毒,進行洗胃后,進入搶救室搶救,后治愈出院。
第2次,他再因吃附子中毒來到急診科。據他說,自己吃了多年的附子都沒有任何反應,上次吃就他一個人中毒。他覺得是因為喝了酒的原因,所以想再試試……
沒想到,沒過多久這名患者第3次來到醫院,還是因為吃了附子,但這次病情十分兇險。據醫生介紹,患者發生了嚴重的心律失常、加速性室性逸搏心率。經過多科室聯合會診,終于轉危為安。
醫生提醒:草烏、附子等中藥材含烏頭堿有劇毒,不能當作普通食品、普通藥膳食用。烏頭堿急性中毒表現主要有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三大系統。若不慎食用了含有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或泡酒,出現口舌麻木、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心悸胸悶等中毒癥狀,應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采取簡易方式催吐,盡早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救,或盡快前往附近醫院就診。
云南消協發布中毒風險提示
9月28日
云南市場監管發布
中藥材中毒風險提示
秋季很多民眾有食用草烏或附子燉煮雞肉、排骨、豬腳的習慣,還有人用草烏泡酒治療風濕骨痛。但草烏、附子不是食物,更不是保健食品。
草烏、附子屬于毒性中藥材,其主要成分烏頭堿類對人體毒性極強,0.2毫克的烏頭堿就能讓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燉煮等普通加熱方式無法完全破壞其毒性,食用后常常導致中毒甚至死亡。
為保障人民群眾
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云南省消費者協會
發布風險提示
一、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絕不要煮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邀約他人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造成中毒的,要承擔由此帶來的民事責任,情形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家庭自制的含有草烏等毒性中藥材用于外用的泡酒,應當標識清楚并妥善存貯,嚴防誤飲誤食造成中毒事件發生。
四、若不慎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及其制品后,出現口舌麻木、惡心嘔吐、呼吸困難、心悸胸悶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避免延誤搶救時機。
五、如因疾病確需服用,應到正規醫療機構購買經過科學炮制的草烏、附子,并在醫師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