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無錫的徐先生發現自己停在樓下的車竟被砸出了一個凹陷。經過調查,這是樓上一名12歲孩
近日,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
無錫的徐先生發現自己停在樓下的車竟被砸出了一個凹陷。經過調查,這是樓上一名12歲孩子扔下的“水氣球”造成。
之后,徐先生的車輛被拖到4S店維修,徐先生支付費用共7000余元。但在徐先生要求孩子家長賠償相關費用時,對方卻因維修費過高不愿支付。
最終,徐先生向法院起訴。
《民法典》規定,禁止從建筑物拋擲物品,如果從建筑物拋擲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于孩子父母主張的維修費過高等異議,由于其未能提供證據,因此法院對案涉車輛維修費、拖車費予以認定。
最終,法院判決小孩的家長承擔7000余元的維修費用(及拖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