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根據國家規定,填寫方式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填報說明填寫方式如下:一、本表表頭項目:1、“稅款所屬期間”:納稅人填報的“稅款所屬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所屬季(月)度最后一日。即填報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二、具體項目填報說明第1行 “收入總額”:按照收入總額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報此行。填寫本年度累計取得的各項收入金額。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您沒有表述清楚,請查看《企業所得稅納稅方式鑒定表》或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1行“收入總額”×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第4-10行報空,即:不填報。第11行 “稅率”:填寫《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第12行“應納所得稅額” (1)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報計算結果:按照收入總額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 ×第11行“稅率”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沒有就不填報)第14行“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當年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額。(填報一季度預交的企業所得稅額)第15行“應補(退)所得稅額” :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補(退)所得稅額=第12行“應納所得稅額”-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第14行“已預繳的所得稅額”;當第15行≤0時,本行填0。
按照您的表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填報說明我介紹如下: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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