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得了處分,還是會給學位證的。
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學位證是在所有成績的及格的基礎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大部分學校都會要求學分績點達到2.0(通常即加權平均分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學士學位,否則只能拿到畢業證。有些學校有特別要求,比如若出現考試作弊的行為,畢業時只能拿到畢業證,不能授予學士學位。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就算得了處分,也還是會給學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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