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子養兒10年發現非親生起訴前妻 13 76萬元一筆勾銷10年父子情。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孩子的媽肯定是親的,但是孩子的親爸爸是誰就不一定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荊房發現兒子的相貌性格與自己差異越來越大,于是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意見認為不存在血緣關系,這讓荊房受到嚴重的打擊。
他將前妻訴至法院,要求她接走孩子自行撫養,并主張返還撫養費用,以及賠償精神損失。
最終,法院判決小荊由娜美自行撫養,并向荊房返還11.76萬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
替別人養育了10年兒子,和前妻離婚以后孩子還由自己單方面撫養,最終卻僅僅賠償11.76萬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2萬元,原來養育一個孩子的成本每年才1.3萬元。
13.76萬元,一筆勾銷10年父子情,孩子由親媽帶走撫養,而這個男人妻離子散又回到了最原始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