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女子請假3天被開除還遭索賠11萬 這種“耍流氓”的行徑實在氣人。江蘇南京的薛女士在一家教培公司工作,因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并開具了病假條,休病假3天。但公司認為她是曠工,將其開除且不愿支付拖欠的工資與賠償金。
且不說,薛女士的身體不適,極可能與公司過度加班有關,就算她是因為個人原因生病,請病假也是非常正常的權益訴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也寫得清清楚楚,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沒有權利辭退患病職工。
薛女士只不過請了3天病假,公司就火急火燎地要開除人,解除勞動合同該給的工資、補償、醫療補助統統賴著,這是不是也太刻薄、太猴急、太冷血了一點?
更神奇的是,明明一點理都不占的公司,居然還有臉反訴薛女士,稱其3天沒上班就導致公司學員大量流失,經營困難。既然薛女士是如此重要的員工,決定著公司的生死存亡,怎么能說開除就開除呢?這么沒臉沒皮還做教育行業,真的不會誤人子弟嗎?
很顯然,這家公司現在已經是破罐子破摔,為了不給員工正常的工資和賠償,不惜砸招牌跑路。最后一招,釜底抽薪,干脆申請注銷公司,想盡辦法,能賴就賴,能拖就拖,讓通過正當途徑維權的員工拿不到賠償,被折騰得精疲力竭,它就可以金蟬脫殼,算盤打得外太空都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