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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每”字看起來下部分像人,中上部像草,是什么造字含義?

導讀:

感謝小秘書邀請。

甲骨文中的“每”字,在為數不少的甲骨上可見。其上部,不是“艸”,應該也不是“屮(chè)”,而是“加笄于發之形”;下面是“母”或“女”。甲骨文中的“每”,是同源分化字,不是后來所說的會意或指事字;甲骨文中的“每”仍帶有“母體字”的含義,但有了更多新意。

一,在甲骨文中,“每”字下面為“女”的更多,僅在“三期甲一九0八”等少數甲骨上為“母”。徐中舒先生說:“從女從母無別,其上像加笄于發之形”。這大約是因為“母”字是從“女”字分化而來——許慎說,母字像兩手抱著孩子,或者像人乳。 二,于省吾先生認為,“母”和“女”是同源分化字;“每”和“母”也是同源分化字。他說:“每字的造字本義,系于母字的上部附加一個??畫,作為指事字的標志,而仍因母字以為聲。”

三,王蘊智等中青年學者,同意于省吾先生“女”、“母”、“每”等字是同源分化的觀點,但不贊成將“母”、“每”劃入指事字范圍。他們舉出了自己的理由,這里不詳贅述。他們認為,這一類字是甲骨文造字過程中特有的現象,稱之為“借形變體字”或“變體分化字”更為妥當。這個說法有道理。 四,“借形變體字”或“變體分化字”是怎么回事兒呢?在商代,文字的一字多義即一個字承擔記載多詞的現象大量存在。當時的人們,為了控制這種“兼職”,在造字的基本部件不足尚且不規范的情況下,于是采取了在某一“母體字”基礎上,或通過加上點、橫、八、叉、口、0等簡單筆畫造出新字以示與原母字的區別;或者改變“母體字”的局部結構派生新字。如老和考、月和夕、女和母、母和每、斗和升、大和夫、口和曰、北和非、又和尤、人和千、白和百、子和巳等等。 五,這些新字已經不再是單純利用表意性符號來作圖示,而是使新字進一步符號化和抽象化,字形不再具有明確的表意成分,只是一般還承繼了“母體字”的形或大部分形及音,意義上往往有了區別。比如甲骨文中的“每”,在編號“存二.七四四”的甲骨上,仍然是“母”的含義;但在“粹一一九五”甲骨上,則是“悔”的含義;在“甲六四一”和“甲三五九三”的甲骨上,是“晦”的含義。目前發現甲骨文中“每”的含義,限于此三種。但正因為“每”字不是地道的指事字,以致后來才有了常常、往往、雖、當、貪以及多數等等含義——不受因為是指事字的限制。

六,許慎《說文解字》把“每”解為“艸盛上出也。從屮,母聲。”他解釋“屮”是嫩草,“母”頭上長嫩草,多少有些牽強附會了。可也怪不得他,老先生無緣見到甲骨文,且古時“每”與“茂”、“楙”等字同音,不少典籍多假借“每”字表達草木豐盛之狀,如《左傳》曰:“原田每每”;《魏都賦》云:“蘭渚每每”,都是這個意思。所以,許慎就把“加笄于發”解為“屮”了。其實在更早的《詩經》里,“每”的含義已經是常、各、凡、雖了。后來一直到清代的學者,大多也覺得許慎對“每”的解釋算是一家之言,但要往后排,《康熙字典》里就放在了對“每”解釋的最后,而且字體上也與“每”有細微區別——上面是一點一橫。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給題主點贊。

題主言「每」字「下部分像人」、「中上部像草」,想必是參看了《說文》的解釋:

《說文》:「每,艸盛上出也。從屮,母聲」,許慎《說文》所依據字形是小篆和部分戰國文字,他沒有看到東周以前更古老的文字,所以,《說文》將「每」解釋成「從屮,母聲」的形聲字,是不大正確的。

「屮」也就是「一棵草」的象形。

「艸(艸)是「兩棵草」的象形。「卉」是「三棵草」的象形,「卉」從「艸」從「屮」。「茻(莽)是「四棵草」的象形。先說一個大結論:其實,「每」本是「母」的異體,假借表示「每一、任一」:指全體中的任何一個或一組。這樣鳩占鵲巢,借義奪本義,「母、每」就實現了文字學中所謂的「異體字分工」。---------------------

上面的解釋可能有術語不大好懂,下面我就詳細用簡單的話解釋一下。

首先,我們先來說一說「母、每」的造字意圖。

「母」的「甲、金、篆」三體:

很明顯,「母」像「女性胸前有雙乳」之形,會意「哺乳的母親」:

圖引自;李樂毅先生的《漢字演變五百列》。但是,「母」還有一種字形,取像自「婦女頭上束發插加笄」之形表示成年已婚女性,「笄」也就是古人用的「發簪」。

我們知道,殷周禮制中男子成人禮叫」冠禮「,而女子成人禮叫「笄禮」:女子十五而笄,二十而嫁。

《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禮記·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樂記》:婚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

因此,「每」字像「女性頭有高髻插笄」之形,這是古代典型「已婚的婦女」形象。

比如:我們熟知的【司母戊鼎】上面的銘文,嚴格來說是【司『每』戊鼎】

我們仔細看銘文:「母」那個字,并沒有表示「雙乳」的筆畫,而是有表示「插簪」的筆畫,所以,這其實是一個「每」字。

綜上所述:「母、每」在殷商時代互為異體字,從造字本義來看:「母」以生理特征取像造字。「每」以人文習俗特征取像造字。

有些古文字的「每」字形也將這兩種特征兼顧。如下圖是「每」字的古今字形演變,西周金文中的有些「每」就是兩種特征兼有。

引自:李學勤,《字源》,頁29在甲骨文中,「每」的用法等同于「母」,如《合集651》:貞:小每(母)畀奚。

也有假借表示「后悔」之「悔」的用法,卜辭中很常見「弗每」,其實也就是「不悔」如:《合集27946》

「弗悔」這個詞,在先前經典中也很常見,如《莊子》:「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

在先秦經典《詩經》《論語》中「每」的假借表示「任一、逐個、雖」的跟今天的用法一樣:

引自:漢語大字典,(第二版),頁2548綜上所述:「母、每」的演變過程與「鴉、雅」完全相同,也即上文說過的「異體字分工」:「母、每」本來互為異體字,本義都是表示「母親」,后來「每」被借走表示表示一些虛詞的意義,本義「母親」就漸漸隱匿,虛詞意義「逐個、雖、任一」成為常用義。

「鴉、雅」本來互為異體字,本義都是表示「雀鳥」,后來「雅」被借走表示一些「高雅」之類的虛詞意,本義逐漸隱匿,虛詞義成為常用義。這也就是訓詁學中「假借義奪正義」,「鳩占鵲巢」

其實,另外,「母、每、毋」是同源字,「母」同時也假借表示否定詞,后來將兩點連接貫穿造「毋」字,從「母」中分化出來專職表示否定詞。

如同「刀、刁」的演變模式。

漢字的職務和字形演變是非常錯綜復雜的,除了理解字形的演變,理解這一點搞懂漢字的古音和假借也非常重要。不理解這一點,就會出現所謂「波為水之皮」這樣的謬論。

這也是網絡上一些民科經常犯的錯誤,不管什么都以「形」來解。

比如:這些人一定要說「東」是「日在木中」,「東」就是一個「假借字」,是「橐」的象形初文。

假如一千年后有人看到「沙發」二字,以形去解是不是非常荒唐?

「每、東」就是「沙發」這樣的假借字,只能以音來解,追溯其象形本義。

標簽:每的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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